刊登日期: | 2018/1/22 |
發文日期: | 2018/1/22 |
發文字號: | 府行法一字第1072900298B號 |
主旨: | 修正「雲林縣都市更新及城鄉發展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」第四條,業經本府107年1月22日府行法一字1072900298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辦法修正條文乙份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辦理。 二、另請本府城鄉發展處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,分別函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及函送雲林縣議會查照,並將備查及查照情形副知本處。 |
正本: | 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|
副本: | 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-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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